近日,市教育局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和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制定了《东莞市2024年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三个“坚决整治”任务、八项主要措施和四点工作要求。跟教育君一起来了解实施方案要点——
三个坚决整治”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排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坚决整治社会机构、个人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坚决整治各类跟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关联的违规收费问题,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环境。
八项主要措施
(一)优化招生入学政策措施。一是优化公办学校划片招生范围。科学合理调整公办学校划片招生范围,深入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二是优化招生统一管理。对各类学校、各类生源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等进行统一管理。三是优化公办学位供给。综合运用新建改扩建、盘活挖潜存量资源等方式,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挖潜优质教育资源,持续扩充优质公办学位。四是优化政府购买学位服务。做好政府购买学位服务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制定政府购买学位指导意见,公布政府购买学位学校名单和购买数量,不断提升政府购买学位质量。
(二)严肃招生入学工作纪律。迅速响应教育部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重点部署严肃招生纪律工作,全面加强招生人员廉洁招生教育,推进全流程、全环节、全人员规范招生、阳光招生,学校承诺严守招生纪律,在全市营造严肃招生、规范招生的主基调。
(三)严格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一是坚决整治生源违规问题。严肃查处中小学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测试面试等行为。二是坚决整治招生违规收费问题。严肃查处与招生入学有关的乱收费行为。三是坚决整治违规教学编班问题。严肃查处公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中小学违规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国际班等行为。四是坚决整治其他违规招生问题。严肃查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中阶段学校以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不良社会机构、个人传播虚假招生信息、组织或变相组织违规招生,扰乱整体招生秩序等行为。
(四)优化招生入学服务。一是优化政策解读服务。组建招生入学志愿服务团队,组织专门力量做好招生入学的政策解读服务,派驻教育专业团队进驻12345热线管理中心,通过多种形式,提升政策宣传效果。二是优化招生平台管理。加强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和中考招生平台的使用监督管理,落实招生入学全流程网上办理。三是优化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公安、住建、人社、税务等部门数据互通共享机制,推动逐步实现辖区内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四是优化信息采集管理。规范信息采集,加强学生及家长信息保护,防止学校通过各类app、小程序或开放日随意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五是优化招生防诈骗宣传。通过反诈宣传、学校讲座、“关于阳光招生致家长的一封信”、张贴“阳光招生 谨防受骗”宣传海报等方式,引导学生和家长提高防范意识。
(五)强化招生入学信息公开。主动加强信息公开,增加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响应机制和招生入学热线并向社会公布,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
(六)及时处理群众信访投诉。坚持接诉即办,建立群众信访跟踪督办机制,完善办理反馈制度,按时限办结群众信访问题,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七)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加强辍学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入学保障工作。
(八)开展专项检查督导。镇街(园区)、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将自查自纠贯穿始终,全面排查主动防范招生入学违规行为或风险隐患。市教育局要将督导检查贯穿始终,组织镇街(园区)开展交叉互检,深入查找问题和漏洞,切实堵塞漏洞,把招生入学的制度笼子扎紧扎牢。
四点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镇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专项行动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要事项,成立专项工作组和工作专班,进行专题研究和统筹部署。
(二)细化工作安排。镇街(园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辖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工作部署,根据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对辖区内中小学校招生政策开展全面排查,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并部署年度招生工作,开展招生行为全过程检查,并建立工作台账。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宣传推广招生工作典型经验。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
(四)严肃追究问责。对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及时通报违规行为和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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